2025年3月14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新认定申报对象为省内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含2025年新申报且通过公告的企业),复核对象为2022年认定的省级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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