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市党委宣传部:
为更好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兴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具体项目类别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科技服务、生态环保、检验检测、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公共服务平台。
(二)骨干行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具体项目类别包括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贸流通。
(三)高品质服务消费领域项目,具体项目类别包括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养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
(四)数字文化产业项目,聚焦宣传文化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和新型文化业态发展趋势,具体项目类别包括传统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优化升级项目,新型文化业态项目,培育优秀文化IP品牌项目,“人工智能+文化”创新应用项目,文化新基建项目,数字出版项目,文化消费新场景项目,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和城市发展项目。
(一)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应为单个独立项目,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在相关产业、领域中应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代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方向,市场前景良好。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手续完备、建设条件落实,已开工建设,能够按时建成投产。项目原则上应已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或后备项目清单。不支持房地产、基础设施类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社会民生类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服务业企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人才支撑,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行为,未列入“绿色门槛”、严重失信主体、征信等负面清单。
(三)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补助。在同一年度内,每家企业只享受一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请多项资金支持。
(四)项目不能按计划建成投产的,企业需退回引导资金。
每市择优推荐新兴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项目5个、骨干行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10个、服务消费项目10个。
每市择优推荐数字文化产业项目不超过3个。省属文化企业可分别单独申报2个项目,不占所在市名额,由所在市统一上报。
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南起步区两个国家级新区,可分别单独申报项目8个(各类项目数量自行确定)。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会同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结合部门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申报项目。各市要重点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要求,核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是否已经完成且符合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投资进度。
2026年9月28日前,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党委宣传部将请示文件(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1份;其中数字文化产业项目需纸质版3份)。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