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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政策解读
2025-04-23 196 返回列表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新动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山东省工信厅于2025年3月26日印发了《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


一、什么是“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和技术创新需求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旨在着力突破掌握所属行业和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核心职责涵盖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与实施、质量技术改进与应用、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等。“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不仅是企业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关键力量。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组织体系健全,管理严格规范,发展规划明确,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三)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5%。

2.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4%。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3%,或研发经费支出不少于1亿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米。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开发工具软件(含数据集)的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五)重视研发人员队伍建设。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六)近3年牵头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2项。

(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持有的授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国家新药等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0项,且近3年新增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持有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0项,近3年新取得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5项。

(八)重视质量管理提升和品牌建设,通过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手段有效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有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检验措施。

(九)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

(十)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制定与修订。


三、申报时间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对认定满三年的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运行评价工作。


四、鼓励政策

(一)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在研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鼓励金融机构对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

(三) 鼓励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国家、省级相关研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四) 鼓励各市主管部门对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予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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